11月1日起,北京公积金将执行“认房不认商贷”
摘要:
转自: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23年11月1日起,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0月3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转自: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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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11月1日起,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0月3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其中提出,自2023年11月1日起,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记录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的;或在北京市无住房但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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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infeng335本文地址:https://www.meiyangpy.com/post/663.html发布于 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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