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xinfeng335

12月1日多家银行收罚单!最高达2.2亿元

xinfeng335 2023-12-01 39
12月1日多家银行收罚单!最高达2.2亿元摘要:   12月1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央行于今日公布多张大额罚单,涉及中信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多家银行,罚款金融最高达2.2亿元。  中信银行收巨额罚单...

  12月1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央行于今日公布多张大额罚单,涉及中信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多家银行,罚款金融最高达2.2亿元。

12月1日多家银行收罚单!最高达2.2亿元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中信银行收巨额罚单!涉“五十六宗罪” 总计被罚超2.2亿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涉56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罚款15242.5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62.59万元,分支机构被罚款6770万元;罚没合计 22475.18万元。

  该行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如下:

  一、违反高管准入管理相关规定

  二、关联贷款管理不合规

  三、绩效考核不符合规定

  四、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充分

  五、统一授信管理不符合要求

  六、内审人员配置不足

  七、案件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

  八、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

  九、并购贷款“三查”失职

  十、违规发放并购贷款收购保险公司股权

  十一、发放大量贷款代持本行不良

  十二、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未严格执行贷款“三查”要求

  十三、贷款资金用作归还本行理财融资

  十四、固定资产贷款第一还款来源调查不实

  十五、贴现资金直接转回出票人账户

  十六、发放贷款偿还银行相关垫款

  十七、批量转让不良资产未严格遵守真实转让原则

  十八、通过同业业务投资已出表的不良资产

  十九、利用空存空取规避信贷资金监控

  二十、以贷转存

  二十一、贷款用途监控及支付管理不到位

  二十二、股票***管控不到位

  二十三、部分个人贷款业务品种设计存在缺陷

  二十四、承担委托贷款实质性风险

  二十五、违规向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提供授信

  二十六、票据贸易背景审查不到位

  二十七、未严格审查国内信用证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

  二十八、不良债权批量转让对象不合规

  二十九、部分业务不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三十、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不准确

  三十一、为企业入股金融机构提供融资

  三十二、非标债权资产比例超监管标准

  三十三、理财产品承接违约资产

  三十四、利用管理费弥补投资损失

  三十五、违规用于项目资本金

  三十六、面向一般客户销售的理财产品投资权益类资产

  三十七、通过同业投资归还本行不良贷款

  三十八、未为每只理财产品开设独立的托管账户

  三十九、改变资产交易价格,调节产品收益

  四十、行长办公会有关决议不符合服务实体经济要求

  四十一、理财业务与其他业务相互承接

  四十二、超比例向并购项目提供理财融资

  四十三、未严格落实授信批复条件

  四十四、理财资金被挪用

  四十五、同业理财未按产品说明书进行投资

  四十六、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合规

  四十七、部分结构性存款业务不符合监管要求

  四十八、代销信托产品审慎性不足

  四十九、以同业返存模式吸收存款

  五十、变更还款,分类不准确

  五十一、同业投资业务风险审查和资金投向合规性审查不到位

  五十二、部分新产品时点指标不符合新规监管标准

  五十三、理财业务风险隔离不符合监管规定

  五十四、理财与自营业务未严格分离

  五十五、部分业务不合规

  五十六、违反集团授信相关规定,形成不良

  同时,宋柯时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副行长兼风险总监,对违规发放并购贷款收购保险公司股权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周华时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行长,对违反集团授信相关规定、形成不良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曹黛英时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行长,对发放大量贷款代持本行不良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陈鹰时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副行长兼风险总监,对违反集团授信相关规定、形成不良负有责任,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涉及13项违规!农行合计被罚没271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流动资金贷款被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受托支付问题整改不到位、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个别精准扶贫贷款被挪用等十三项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2710.38万元。其中,总行570.38万元,分支机构2140万元。

  建行收大额罚单!涉及十八宗罪累计被罚近3792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十八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一、单个网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与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业务合作

  二、违规通过储蓄柜台销售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

  三、代销利益不确定的保险产品未按规定提供完整合同材料

  四、未将超过规定年龄客户的保单材料转至保险公司核保并出单,且销售的部分保险产品属于保单利益不确定型

  五、向客户销售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保险产品

  六、代销公募基金产品违规用低风险评级

  七、无资格人员销售基金产品

  八、违规代销非持牌机构发行的私募基金产品

  九、违规代销开发商或其控股股东不具备二级及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信托产品

  十、资金用途监控不到位,信贷资金违规购买建设银行代销的基金、信托、资管及自营理财产品

  十一、违规为风险承受能力不达标的客户办理代理上海金交所交易业务

  十二、未按规定提前公示即调高代理上海金交所现货延期业务手续费

  十三、个人账户贵金属业务不符合客户适当性要求

  十四、违规收取个人客户唯一账户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

  十五、对分支机构执行小微企业查询与补单费优惠政策管控不到位

  十六、内部控制不力,导致部分分支机构对总行减免优惠措施执行不到位

  十七、对部分分支机构违规收取小微企业财务顾问费管控不到位

  十八、违反质价相符原则收取财务顾问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条、第七十三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建设银行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3791.879382万元。其中,总行2041.879382万元,分支机构1750万元。

  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的孙娜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收取个人客户唯一账户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科技部总经理的朱玉红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收取个人客户唯一账户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

  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副行长的吴泼伟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相关支行无资格人员销售基金产品负有责任,受到警告。

  中国银行收大额罚单!因十二项违法违规类型被罚3664.2万元

  央行今日公布的银罚决字【2023】93-111号显示,中国银行存在以下十二项违法行为类型:

  1.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2.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3.违反商户管理规定;

  4.违反备付金管理规定;

  5.违反人民币反有关规定;

  6.违反信用信息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7.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8.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9.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10.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11.违反金融营销宣传管理规定;

  12.违反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规定。

  因此,中国人民银行对中国银行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7.340315万元,罚款3664.2万元。同时,还有18名涉事员工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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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infeng335本文地址:https://www.meiyangpy.com/post/4322.html发布于 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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